为了庆祝建国60周年,进一步宣传通州“两新”建设成果,树立通州旅游形象,提高通州旅游的美誉度和知名度,增进客源市场的认同感,以直观、概括、易记的形式展示和彰显通州旅游的鲜明特色和独特魅力,方便旅游者了解、认识、感知、铭记、青睐通州,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宣传部、北京市通州区旅游局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通州区旅游主题宣传口号。
一、征集作品要求:
1、通州旅游主题宣传口号应体现通州新城特色和运河文化精髓及旅游的基本内涵,能够独特表达和展示通州的运河文化、人文底蕴,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广告宣传效果。
2、口号必须主题突出、特色鲜明、文字精准简练,富有美感,简明易记,适合在网络、电视、报刊等各种载体上传播推广,能够吸引、打动游客的视觉和听觉,形成对客源市场的冲击力和震撼力。
3、每个口号要求用一至两句话表达,字数不超过12个字,文字易读、易认、易记,朗朗上口并有美感;
4、应征作品应附创意说明(字数不限),作品均须为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如出现著作权、版权纠纷,由作者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投稿方式:
1、投稿人应提供书面稿件或电子稿件,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
2、投稿人需在稿件中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和邮编,并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中注明“旅游口号征集”字样。
3、征集时间: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7月31日止。(以投稿信件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4、投稿邮寄地址:通州区旅游局(通州车站路48号)
邮编:101100
联系电话(传真):010-69545238
E-mail:tzlybgs@163.com
三、评选办法:
征稿结束后,由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宣传部、通州区旅游局及相关单位进行初审,评选出入围作品,参加专家组评审。专家组对入围作品进行打分,评选出采用奖1条和优秀奖3条。作品获选后将作为通州旅游对外宣传口号使用,并通过通州电视台、通州时讯公布。按照国家《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获选作品著作权归通州区旅游局所有,投稿作品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奖项设置:
采用奖1条:奖金10000元
优秀奖3条:奖金各2000元
以上奖金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作者本人支付。
五、特别声明:
1、本次活动由北京市潞洲公证处公证
2、北京市通州区旅游局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本次活动主办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http://tzly.bjta.gov.cn/tzhouly/zwzc/zwgg/2137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