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一起历经一审、上诉、再审、刑事立案交叉的民间借贷担保纠纷案持续引发社会关注。该案涉及借款人金某、担保人刘某某、孙某华、刘某及出借人李某华,涉案金额170万元。
因证据涉嫌伪造变造、审判程序问题、民事与刑事程序交叉等多重问题,该案成为典型争议案件,其事件经过与核心争议值得深入关注。
一、案件基本事实:170万元借款纠纷引发连环诉讼
2012年6月15日,连云港某法院立案受理李某华诉金某、刘某某、孙某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案。庭审中,李某华诉称,2011年7月15日,金某以投资开发区胜利水库扩容工程为由,邀请三人提供担保,分多次向其借款170万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金某及担保人未履行还款义务,请求法院判令四被告偿还本金、违约金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金某当庭认可欠款但暂无偿还能力;三名担保人则辩称,系受金某欺诈在空白合同上签字,金某当时声称借款仅30万元或70万元,三人碍于同事情面同意担保,对170万元高额借款不知情,且主张担保时效已过,不应担责。
三名担保人曾依法提起反诉,请求启动问责程序、一案双查程序赔偿相关损失并公开赔礼道歉,但其反诉请求均未被采纳。2012年,原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判决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采信、审判程序公正及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的相关规定,存在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不当的问题。
2022年,三人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更离奇的是,开庭时相关负责人拒绝当事人出庭,参加诉讼被拒之门外,该院经审查后驳回再审申请,案件争议进一步升级。
二、核心争议:涉嫌伪造证据、程序问题与刑民交叉
该案多年未平息,核心矛盾集中在证据真实性、审判程序合法性及民事与刑事程序衔接三大方面,直接影响案件事实认定与司法公正。
证据层面,三名担保人坚持案涉《借款合同》《借据》系其在空白文件签字后,被恶意修改金额与出借人形成,非其真实意思表示。据三人陈述,2011年7月15日,金某以向王某借款70万元为由请求担保,三人基于信任在空白或部分填写的合同、借据上签字,金某承诺完整合同交予王某。
而李某华起诉依据的170万元《借款合同》《借据》,与同期王某诉金某案的合同格式、签订日期完全一致,仅出借人及金额被擅自修改。金某在原审庭审中认可170万元系担保人签字后添加,李某华也承认该款项系此前多笔旧债汇总,与合同载明的时间、用途不符。
连云港某法院再审审查认为,担保人在空白合同签字视为授权他人补记,需承担保证责任;但三名担保人反驳,恶意变造证据不属于合法补记,担保行为应属无效。
程序方面,三名担保人指出原审程序存在问题,影响其诉讼权利。一审中李某华的委托代理人郁某,既非律师也非法律工作者,与李某华无亲属关系,不具备公民代理资格,且据三人了解,郁某系一审相关法官事先安排,承办法官应回避未回避,违反回避制度。
一审法院查封三名担保人房产、冻结工资后,未依法及时送达保全裁定;案涉关键证据的形成过程与真实性未充分质证,审理存在疏漏,导致基本事实未彻底查明,三人主张丧失公正审判机会。
该案还存在刑民交叉情形,2013年12月起,孙某华等人陆续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金某以借款为名实施诈骗。2013年12月11日公安机关受理该案,2014年1月17日,金某因涉嫌集资诈骗罪被逮捕。
随后,侦查部门向一审法院发函,明确案涉170万元不能排除系金某集资诈骗金额,建议中止判决执行,该案形成民事判决生效、刑事侦查同步进行的交叉状态,进一步增加复杂性。
三、案件进展:当事人持续申诉,司法监督亟待启动
截至目前,该案民事判决已生效并进入执行阶段,三名担保人的房产被查封、工资被冻结,而金某集资诈骗刑事案件结论,尚未完全覆盖本案170万元借款性质,双方争议未解决。
为维护自身权益,三名担保人于2025年8月向连云港某法院提交院长提审申请书,请求立案审查、撤销原审判决,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并追究相关违法违规责任。
三名申请人提出四项核心诉求:一是认定案涉《借款合同》《借据》系恶意变造,担保行为无效;二是纠正原审程序问题,保障合法诉讼权利;三是结合金某刑事犯罪事实,重新认定借款性质、厘清民事责任;四是启动问责程序、一案双查程序,赔偿经济与名誉损失。
四、案件警示:民间借贷担保需审慎,司法程序公正不容缺位
该案的长期争议,折射出民间借贷领域多重风险及司法实践重点问题。从风险防范来看,空白合同签字风险极高,当事人切勿在关键信息未填写完整的文件上签名,尤其公职人员,应严守法律底线,不因人情忽视担保风险。
从司法实践来讲,刑民交叉案件处理需明确统一标准,民事判决应尊重刑事侦查与审理结论,避免矛盾裁判。更为重要的是,审判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前提,委托代理人资格审核、回避制度执行等细节,直接关系当事人权益与司法公信力,必须严格依法执行,严防程序性问题发生。
人民法院作为群众维权的坚强后盾,核心职责是守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信力,司法的本质是有错必纠,绝不能将错就错。此类争议案件在全国屡见不鲜,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重视,落实最高法、最高检及全国人大的要求,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纠正冤假错案,建立健全纠错问责机制,让法律阳光普照,彰显司法公正与温度。
截至发稿,连云港相关法院尚未就提审申请作出明确回应,公众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跟踪审判监督程序启动情况,助力维护司法公正与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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